合同能否约定著作权属第三人所有

专业评论 · 2019-05-09 · 171 人浏览

先来看一个小案例:

A公司委托B公司制作一个设计方案,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该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归C公司所有。

现在问题是,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这个约定,是否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分析:

一、目前存在的两种观点

(一)认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能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对合同第三方不起作用。

(二)认为合同的相对性的实质是合同的约定只是将合同双方之间的义务限制在合同两方之内,合同中约定的第三方的义务,对第三方没有约束效力。但是,合同的相对性并不及于赋予第三方权利。并且在合同双方达成合意的前提下将合同的利益赋予第三方,并没有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并且也符合合同的自由自愿原则。

二、笔者的观点

(一)利他合同的合法性

我国的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利他合同,而且也在原来合同法草案中把规定了利他合同的六十四条和六十五条的内容删除。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在立法阶段对于利他合同的规定也是存在与上述类似的不同观点的。最后合同法采用了一种折衷的方法,即并不明确规定利他合同的存在,而且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向第三人履行的情况,但是基于合同相对性的考虑,并没有赋予第三人在债务人不向其履行债务时的请求权,而是规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有句谚语为”法无禁止则可为“。当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时候,那么合同当事人就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订立符合相互合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利他合同是合理合法的。

(二)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可以约定归属

利他合同是可以创立的,并且可以得到法律保护。那么在约定著作权归属的合同中能否将著作权归属于第三人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也就是说,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是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归属的。这里存在四种可能性:1、约定归受托人,则著作权归受托人;2、约定归委托人,则著作权归委托人;3、约定归第三人,则著作权归第三人;4、没有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则著作权归受托人。

综上所述,委托创作的合同是可以约定著作权人为第三人的。

(三)现实操作中的困境——诉讼障碍

当第三人通过利他合同所享有的著作权受到侵害时,第三人去法院申请立案的时候,必须同时通过利他合同证明其为该著作权的合法所有人。其间增加了一个证明自己为合法权益人的步骤,而且还需要通过一份自己并没合同当事人的利他合同。这在实践中往往会被认为不是合法权益人而被退回立案申请。

因此,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著作权归属合同第三人的合同的签订,在允许的情况下,如果要将权利授予第三人,应签订包括第三人在内的三方协议。

作者:柯劲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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